大熊说农
行业评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行业发展,在评比过程中,企业之间找到差距,形成互相学习,互相超越的良好环境。同时,通过行业评比也加强了行业自律,提升了行业整体水平。可是有些企业却在引用所谓的评比结果,进行销售宣传。于是出现了一些组织以评比收钱为目的的活动。搞得企业不参与似乎少了点东西,参加了有没多大用途。
日前有一家农资企业收到某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从字面上看,出发的合情合理合法。因为该产品包装上有“中国某某行业十佳品牌,经某某组织证明,本产品是适用欧盟和国际……”。行政部门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五)项之规定,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或者其他类似字样”。该部门对这个家企业还做出来罚款的处罚,企业肯定觉得委屈,一来自己踏踏实实做事,二来相关行业组织给了一个荣誉,本来想广而告之,可是却成了违法行为。
这种情况怎么办?要么评比机构出具证明,自己是被国务院批准的可以举办行业评比活动,并且评比是在全行业参与、公平评比中产生的结果。恐怕此证明拿不出来,要么企业就自认倒霉。
从以上事件可以看到,农资行业虽然没有大张旗鼓的搞什么评选活动,但偶尔也有些组织为给会议提提神,增加点趣味性,难免搞个称号啥的。如今这些所谓的称号也不能印刷在包装上。大家想想,就连国家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都不让印在包装上了,这些自娱自乐的称号要他何用?
各种评比,各种称号层出不穷,不管组织处于啥目的,如果对企业宣传没有帮助,只是麻烦;如果对消费者没有指导作用,除了问题组织评比的机构不能负责,还是不组织更好。
过去这种情况可能不会引起市场监管部门的注意,因为那时候产品内在质量问题更严重,严查产品质量是工作重点。随着执法者专业化的提高,这些只要涉及到违法的行为,都可能成为市场监管的重点。
希望广大的农资企业,认真对待这件事情,你去台上领回来的奖状、奖杯到底有多少含金量,到底是不是可以用于企业宣传,提高企业知名度,还是说圈里人自娱自乐,寻找下存在感呢?其实,只要是在为中国的农业服务,为农民提高优质的产品,就是最好的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