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各省(区、市)供销社(农资公司)、各地方农资行业协会及各相关单位:
为践行新时代绿色发展新理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向优秀农资经销商和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荐最佳合作厂家,引导农资行业塑造优秀企业品牌形象,共同构建厂商共赢和融合发展,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中国农资经销商最佳合作厂家”公益推选工作。
本次推选活动将邀请全国各级农资经销商、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主体及相关社会机构广泛参与。作为协会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将于2019年11月15日山东省青岛市东方梅地亚酒店召开“2019年度中国农资经销商年会”,期间现场公布本年度最佳合作厂家推选结果并予以表彰。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项联系人,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2019年度中国农资经销商最佳合作厂家申报表》(纸质版原件)报送至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秘书处。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法及相关条件
凡正式注册的农资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参与申报:
(一)具有农资经营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所有制性质不限。
(二)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经销肥料、农药、农膜、农机、种子等农资商品,企业注册地点为中国境内。
(三)申报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经销产品均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和质量安全标准,无不良记录和违法事件,在各级监督部门及媒体公开信息上无不良失信记录。
(四)参加企业在行业有较高认知度和品牌号召力,具备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或在某些服务领域具有突出成就。
(五)参加企业具有良好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六)请认真填写本次推选报名表(附件二),其内容将作为“农资经销商最佳合作厂家”的重要参考依据,进入评审环节。
(七)每家单位(会员单位、农资流通企业、农资行业流通协会、行业主流媒体或地方肥料主管部门)可推荐农资经销商最佳合作厂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
二、活动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相关材料申报(9月25日-10月20日),由会员企业推荐、地方行业协会推荐等方式(附件一),组织企业提交材料。也可由生产企业自荐申报材料。申报资料要求如下: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提供企业所获荣誉、认证、奖励的各项复印件(扫描件),请加盖公章。
(三)提供商标注册证,申报企业需要提供企业LOGO,作为微信投票展示图案,请发送 PSD或PNG格式。
(四)参加企业请如实填写(附件一、附件二)。
(五)报名方式,以上材料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和邮寄纸质材料两种形式,请申报企业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压缩为rar格式后,按“2019最佳合作厂家申报+企业名称”格式命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8810968857@163.com。
(六)纸质版申报材料须在10月18日前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15层,报名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资格。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金彤 联系电话:010-59337915,18810968857
第二阶段:申报材料初审(10月19日-10月21日)工作人员将本着公平、公正、认真、严谨的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网站、媒体、“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微信平台公布初选企业名单。
第三阶段:微信投票和专家评审 (10月21日—10月25日) 通过“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官方微信,发起公众投票。并在投票结束后,召开专家评审会,评选出“中国农资经销商最佳合作厂家入围企业名单”。
第四阶段:观众现场投票和公布阶段,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将在11月15日“2019年度中国农资经销商年会”期间开展现场投票,公布“中国农资经销商最佳合作厂家” 名单,并对获评企业进行表彰。
第五阶段:推荐和宣传阶段。会后,协会将评选结果向国家有关部门报送备案,并向行业媒体推荐、公布。
三、其他须知
(一)申报活动为公益活动。
(二)协会秘书处为此次申报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相关指标体系和程序,督促企业做好品牌宣传维护等工作。
(三)投票采取社会公众投票(微信投票)、专家投票、观众现场投票相结合的办法,三阶段将按不同权重进行选票统计,其中社会公众投票(微信投票)占30%、专家投票占50%、观众现场投票占20%。
(四)自2010年组织开展的“中国农资经销商最佳合作厂家”评选结果,不仅得到了广大农资经销公司及重点农资生产企业的积极关注和参与,也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金融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的高度重视。
(五)望接函后,安排专人做好推荐工作。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可在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官网(www.chinanzxh.com)下载。
协会联系人:
金彤 010-59337915;18810968857
传真:010-59337907
邮箱:18810968857@163.com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