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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流通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渠道扁平化、产品同质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完善服务,转型成为服务商;成立生产公司,产销一体化;改变销售模式,直营与网络兼顾……农资经销商应对竞争多种方式悄然兴起。
此时,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现对农资流通行业有很大影响。于是,不少农资经销商开始延伸触角,通过成立合作社、农产品销售公司、土地流转等模式直接参与农业生产,不再是单纯的农资销售链条一个环节,而成为农业生产组成部分,保障销量同时开拓增收渠道。
近日,记者走访各地基层农资市场时发现,各类促销、宣传、示范试验等营销手段非常普遍,效果逐渐减弱。可以看到,一些经销商在领办各种类型合作社,河北肃宁县金普农资田炳华介绍,随着土地流转加速,公司顺势成立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农资产品,同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障农作物产量和质量。并与河北敦煌种业洽谈合作,回收合作社农产品,解决产后销售问题。通过这一平台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调整种植结构、销售农产品等服务,借此打通农资营销瓶颈。
还有一些经销商直接进入种植领域,从事各种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实现农资和农产品两大链条贯通。辽宁丹东振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吴学明告诉记者,公司计划成立农业科技公司,针对丹东地区盛产草莓等特色农产品优势,从供应农资产品、聘请专家提供种植技术、后期回收销售各个环节提供服务,实现专业商品化推广。
此类现象在各地并非少数,经销商单纯作为农资销售者已经无法持续发展,成为农业生产链条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才不会被时代淘汰。可想而知,如果经销商转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资销售自然不成问题。
但是,不少经销商在探索新模式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新接触某一类农作物,对习性并不熟悉,在管理中出现失误;成立合作社,但内部管理不专业,出现账务等问题,阻碍发展;对农作物售后环节准备不充分,导致农产品销售困难,收益甚微……因此,建议农资经销商在转型进入农业生产领域时,一定要多调查、多研究,选择适合本地的特色作物,同时在农资产品供应、技术服务方面要严格把关,争取少走弯路,快速延伸,开拓出一片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