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农资经销商俱乐部,是《北方农资》周刊(以下简称“本报”)依托自身优势,以农资经销商为基础,报社为纽带,逐步在全国主要地区的县(市)建立起的农资经销商交流、沟通平台。其主要目的是搭建起经销商与经销商、经销商与厂家、经销商与本报之间沟通的桥梁,并将国内外最新的农资资讯、产品、科技普及到乡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力量。
办部宗旨
一、中国优秀农资经销商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广大农资经销商及读者等人员自发组织成立的民间组织。
二、俱乐部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实行民主管理,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俱乐部为大家提供读报、用报的阵地,并成为通讯员、读者以及新闻爱好者、农业科技爱好者广泛交流的平台。
四、俱乐部要为会员服务,要为培育新型农民、帮助农民发家致富服务,要为建设新农村和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组织机构
一、一般以县(市)为单位成立经销商俱乐部,颁发相关证书,并在成立之日举办授牌仪式,报社记者全程跟踪报道。
二、各县(市)俱乐部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会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组织、策划活动并对全体会员负责;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三、会员按程序加盟,可自愿退出,由俱乐部办理退会手续。
会员制度
一、会员条件:为《北方农资》周刊常年订户,遵纪守法、承认本章程,有一定经济实力,有良好的口碑信誉,有成熟的分销网络,有远见卓识并经验丰富的经销商及精通农业的有识之士均可报名参加。
订阅《北方农资》周刊一份可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会员;订阅50份以上(含50份)可申请成为VIP会员并成立当地县(市)以单位名称冠名的俱乐部并成为会长;订阅100份以上(含100份)可申请成立当地县(市)级俱乐部并成为会长。
二、入会程序:由各县(市)及企业俱乐部推荐,本报批准入会,并交一寸相片2张,建立会员档案,发放会员证。
三、会员权利:
1. 参加会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可申请进入俱乐部的领导机构,对俱乐部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
2. 优先刊登作品,优惠获得本报提供的团购、参展、组团等服务。
3. 为《北方农资周刊》撰稿,向报社提供新闻线索;可优先成为本报通讯员,并颁发本报通讯员证
4. 优先享有报社及俱乐部推荐的系列产品代理经销权;
5. 优先享有本报及俱乐部提供的经济、技术、信息等各项惠农服务;
6. 本报开辟“经销商俱乐部”专栏,将对一些有代表性的经销商进行报道与宣传。
7. 本报在经销商版及《中国北方农资网》站给予俱乐部成员一定的广告支持和宣传报道支持。
8. 对有突出贡献者,可获得俱乐部的表彰和奖励。
9. 年终评定优秀俱乐部、优秀会长和优秀会员,颁发证书。
四、会员义务:
1. 遵守俱乐部章程,维护俱乐部荣誉;
2. 发扬互助协作精神,共同开展经销商俱乐部的各项工作;
3. 县级俱乐部以每年订阅本报100份为基础,企业及乡镇级俱乐部50份为基础,每年增加8-10份。
4. 不得从事有偿新闻等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的活动,不准擅自进行负面问题的采访。
5. 从事任何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6. 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活动秩序,服从活动安排,协助组织者筹备活动。
7. 俱乐部连续两年不能完成规定的订报任务,该俱乐部将被取消。
8. 遵守俱乐部其它有关规定。
业务活动
1. 组织会员积极为报社采写稿件,每个月不得少于两篇。
2. 帮助报社做好报纸宣传订阅工作。
3. 及时反馈经销商各种信息、需求及其对报纸的意见建议。
4. 不定期举办农化知识及农资营销方面的讲座,举办联谊会,交流经验, 并把会议成果通过报纸传递给所有读者。
5. 参与报社组织的科技下乡进村服务活动。
6. 广泛开展俱乐部间的联系交往,广交朋友,团结互助,共同致富。
部内运营
1. 由报社俱乐部秘书长统筹。
2. 在征得报社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当争取企事业单位的赞助,作为活动经费,开支必须透明公开。
其它解释
1. 本章程由中国优秀农资经销商俱乐部秘书处制订,各县(市)俱乐部可提出修改意见,经秘书处同意后修改。
2. 本报保留对各级经销商俱乐部会长、副会长和会员的任免权。
3. 解释权归中国优秀农资经销商俱乐部秘书处所有。
4. 专线电话:0311-89684626;85851368
5. 传 真:0311-89183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