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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公示出示后,有达人来问:
这个要怎么评?
去哪里评?
有什么评选条件?
刚好~~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与监测工作就要开始啦,想参评的往下看咯~
国家示范社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自愿申报,并由县(市、区)农业局(农办)组织农民合作社通过“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网址:www.zgnmhzs.cn,联系人:刘敏,电话:010-59197727 )填报提交2016年、2017年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县(市、区)农业局(农办)会同水利、林业、供销社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会商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工商)、银行业监管等单位意见,确认一致同意后推荐,并形成相关会商纪要或会签文件材料。
申报时间
7月10日前:各县(市、区)以文件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各市,同时在“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操作。
7月20日前:各市农业局(农办)会同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在国家示范社申报书确认盖章后,于以文件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省农业厅(宁波市作为计划单列市直接报农业农村部),同时在“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中审核操作。
8月31日前:各地通过“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完成现有国家示范社2017年度数据填报工作。
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2018年度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与监测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核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要指导当地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和纳入监测的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登录农业农村部“农场名录系统”(www.agriland.org.cn)填写基本信息和申报(监测) 表 ,于8月15日前通过网上择优推荐报送省农业厅。
有望申报的抓紧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