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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地持续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假冒伪劣种子已从在店面销售的“阵地战”变为“游击战”,不法经营者直接进村入户销售,农村点多面广导致打击难。
针对上述状况,业内人士建议,在加强打击各类涉种违法行为的同时,更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调整监管思路,创新管理方式,抓好源头治理。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执法管理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基层种子管理和执法机构工作经费,加强基层种子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尽早实现种子质量的全程可追溯。
二是建立源头治理责任制度。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发证企业的监管,并要求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依法生产、守法经营。要加强制种基地的管理,国家级制种大市、制种大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向省农业主管部门递交责任状,强化对生产基地的监管,切实履行源头治理责任。
三是实行“一案双查”追责制度,防止执法真空。各地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于查处的种子大案、要案,主动发现的或积极配合查处的,不承担主体责任。若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的,必须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真正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