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磷复肥会议期间,聊天过程中多位友人严重表扬了今年的专栏稿件,大体意思是说今年的稿件没有囿于市场行情的分析预测,毕竟分析来预测去都难脱那几大因素的羁绊,而是驾轻就熟地聊聊农资界那些事,甚至农资界边缘那些事,不谈耳目一新威武雄壮,至少胼手胝足我们看得见。专门提到了“西湖蓝”“小麦在哭泣”“毒土地”等等,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农资人脸上都笑开了颜。
《“西湖蓝”中去产能 岂不妙哉!》一文中提到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这个“央字头”最初出现时很低调。2015年12月31日-2016年2月4日,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在河北展开。期间办结31批2856件环境问题举报,200家非法企业被关停取缔。5月3日,“央字头”公布了对河北省的督察意见,用辞严厉,言犹在耳:“原省委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真重视,不是真抓”,“河北省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记得10年前我国就在规范煤化工产业了,明令禁止建设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规模的煤制天然气项目,明确污染总量超标的地区要暂停审批新的煤化工项目,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得下放审批权限,违规审批,煤制天然气项目环评只能由环保部审批,未下放省级及以下环保部门审批。如此的重重限制,何以限得住那些要政绩的官员嘛!
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22万吨乙二醇项目,属于煤炭加工转化项目,总投资约30个亿,该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吧?不用,2012年12月18日时任深州市长召开市长办公会,责成市发展改革局直接为该项目办理核准手续,责成市环保局直接为该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责成其他职能部门为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又一个“两高一资”项目违规上马了。
再如十大污染城市的邯郸,武安新峰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8亿立方米的煤气项目而堂而皇之地上马了,人家有尚方宝剑在手——该项目经省长办公会研究,已由河北省发改委备案,邯郸市环保局亦已批复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剑出东方,唯我不败,千秋万代,一统江湖,GDP一味去追求,环境质量算嘛事儿?如果不是环境治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河北中央环保督察试点时哪来平均每天的100多个举报电话呢?
今年7月份,第一批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全面启动,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8个省(自治区),8个组长无一不是正部级,副组长都是副部级,这个级别的人员配备,比中央巡视组还高。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苏开展工作时,拙作曾经弱弱发问“央字头”会不会关注到南京市政府3年前就发文要求关停的中国水泥厂、江南小野田那两大水泥企业。还自以为相对靠谱点的说法应该是“有没有居民反映上去而引起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密切关注?”结果真的被移交给地方党委政府了,就有了对一家水泥厂的立案查处,十年瘦骨无人问,一朝变肥天下知,也就是这个道理吧!
今年首轮的中央环保督察风暴结果将陆续对外公开,目前,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河南等四省份的环保问题已被晒出,四地有超过2500人被问责,哈尔滨、郑州等城市因大气污染等问题被督察组点名。确实动真格的了。另外第二批也派出去了,2年左右时间对全国各省市区全部督查一遍。
其实,最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不仅仅要依赖政府,还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积极参与,新的环保法就放宽了公益诉讼主体的资格,也就是朋友们南京磷复肥会议期间一再聊聊的“南京的央企被告了”。
9月28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本院于2016年9月26日立案受理原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与被告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环保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依法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参加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原告乃何方神圣?首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曲格平教授1992年6月获得联合国环境大奖和10万元奖金。曲同志拿到钱以后,建议以这笔钱为基础成立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1993年4月,基金会正式成立,成为环境保护部主管、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5A级公募基金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从事环保公益活动是该基金会的工作领域和主要职能。虽然是民间组织,但“隐形级别”相当高,足足堪称“央字头”环保组织。
而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呢?农资人没有陌生的,曾经另外的“央字头”—全国供销总社化肥农药采购供应站南京办事处(中国农资集团的前身),当年负责过南化公司生产的氨水这种肥料中央统配计划的执行,南化公司是如假包换的“央字头”。那么好了,“央字头”告了“央字头”具体什么内容呢?
中华环基会提出了4项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超标排污的侵害行为,并消除其所有环境违法行为对大气、水及土壤环境造成的危害;
二、判令被告赔偿自2012年2月17日至被告停止侵害、消除所有危害期间,向大气、水及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所产生的环境治理费用,具体金额以环境损害评估意见为准;
三、被告在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四、承担诉讼费及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中华环保基金会也蛮拼的,诉状中列出11笔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12笔涉及水污染物排放超标,共计23笔南化公司因环境违法被环保部门处罚的事实。23笔违法事实,导致南化公司被环保部门罚款总额高达280多万元,被原告严厉斥责为“典型的屡教不改、环境保护意识十分淡薄。”南京中院表示一定会依法公正审理此案,人们拭目以待。
“央字头”告了“央字头”,是个好的开始,总以为环保监督更需要越来越多草根力量的参与,而对新一轮的环保督查风暴,农资企业你们真的准备好了吗?如果真的准备好了,农资市场才会越来越暖和些啊!
本文作者:坤哥。文章归北方农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