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农药生产经营单位100%登记备案、100%纳入监控范围、100%落实监管责任、100%检查到位;假劣农药案件查处率达100%;农药产品质量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2.0%以上,农药标签合格率达90.0%以上。”
今年是我国农药管理历史上一次重大变革,是贯彻实施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元年,是农药管理关键年。近日, 河北省农药检定所召开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河北省农业厅(农工办)下发了《河北省2017年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河北省2017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明确了2017年农药管理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及措施。
2017年河北省农药管理工作目标
基本杜绝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用高毒农药违法行为;农药生产经营单位100%登记备案、100%纳入监控范围、100%落实监管责任、100%检查到位;全面落实农药市场监管六项责任管理制度和“两账一卡”、“质量承诺”等制度;假劣农药案件查处率达100%;农药产品质量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2.0%以上,农药标签合格率达90.0%以上。力争做到确保不发生因禁用高毒农药残留而引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质量问题引发重大群体事件、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农药市场秩序持续良性好转。
2017年河北省农药管理重点工作及措施
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年活动,营造农药监管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掀起宣贯《农药管理条例》热潮;对农药管理、生产、经营人员、农民合作社和农民群众进行分类培训,提高守法意识,正确理解和把握最新农药管理政策。
开展春、夏、秋农药市场打假三大战役,进一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秩序。3-5月份春季以蔬菜、小麦、果树用药为主,6-8月份夏季以蔬菜、果树、玉米用药为主,9-11月份秋季以蔬菜用药和小麦用种衣剂、拌种剂为主。重点对较大农药批发市场和农药集散地、环京津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及与省(市)际交界地区农药经营门店进行检查。
开展禁用高毒农药、农药质量、农药标签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禁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重点是特丁硫磷、百草枯水剂、杀扑磷以及7月1日起即将禁用的胺苯磺隆和甲磺隆复配制剂等产品;全省全年计划统一抽查农药标签7000个以上,抽检农药样品1000个批次以上。
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农药执法震慑力。对农药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杜绝“零办案”现象;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加强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
强化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农药经营门店特别是乡镇门店的日常监管。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农药生产经营档案。严格落实“两账一卡”和“质量承诺”等农药经营管理制度。做到农药(原料)进货、农药销售(出货)台账清晰完整、票证齐全,质量承诺(卡)及时发放,管理制度上墙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示范门店做到实名购买、电子台账记录等溯源管理,实现销售的高毒农药100%信息可查询、100%流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深入农药生产企业生产一线,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
强化使用指导和监管,减少农药违规使用。深入蔬菜生产基地、种植大户等规模化经营服务组织,对其使用农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农药使用者的专业技术培训,对农药使用环节的指导和监管,严防高毒农药、禁限用农药违规使用,依法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
开展农药市场联合督导检查,提升农药监管整体水平。深入推进京津冀农药管理联防联控工作,适时开展以三省市接壤地区为重点区域的农药市场联合检查活动。集中开展农药市场交叉执法检查活动,互查对比、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开展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本文作者于改莲,文章归北方农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