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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经济的寒冬正在袭来,你的棉袄准备好了吗”,这是最近万能的XX圈正流行的一句话。且不说写这话的人当时怀着怎样一种心情,也不说读到这话的人是否能产生共鸣,但“寒风瑟瑟”、“抱团取暖”已然成为2015、乃至2016年的“新常态”。
对于农资人来说,2015年肥料市场波动大、利润下滑、经营维艰;加之,化肥优惠政策减弱、去行政化加速、产业及企业转型升级进入关键期。在经济不景气大背景下,没有了优惠政策的保护伞,农资人是否有足够能力御寒?2015年,互联网+信号强势释放,或多或少让农资人有些“凌乱”。是积极应对还是“作壁上观”?本期开始,本报将盘点2015年农资行业看点。
一号文件连续锁定“三农”
事件:2月1日,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再次锁定“三农”问题。全文共涉及五大方面,其中包括: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点评:中央一号文件中聚焦主题往往是国家当前需要重点关注和亟须解决的问题,在全年工作中具有纲领性和指导性地位。中央一号文件并非年年聚焦“三农”问题。细数改革开放以来多份中央一号文件,其中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共有17个。这17个文件并非一直连续,中间有过中断。
新世纪以来的12份中央一号文件,其中既有针对“三农”工作全局的,也有专门针对农业科技、农田水利、新农村建设等专项工作的。一号文件连续12次锁定“三农”,凸显出“三农”问题在我国“重中之重”的地位。
在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背景下,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锁定“三农”,表明“三农”问题在我国“重中之重”的地位非但没有弱化,反而更为加强,“三农”的重要属性仍十分明显。
减“肥”提质告别“虚胖”
事件: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积极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2月17日,农业部制定下发《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
点评:农业部种植业司司长曾衍德详解化肥零增长表示,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首先要减去因不合理施肥造成的多用的部分化肥,实现利用效率的提升。其次要推进有机与无机的结合,实现生态环境友好。
在增长压力大的背景下,化肥减量非但不会对国家粮食安全造成影响,且利于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为确保化肥零增长目标实现,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具体措施是:推广机械施肥技术,解决农村劳动力短缺问题;推进农牧结合,实现有机肥资源化利用;争取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应用有机肥;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有机肥资源服务化水平。
铁路运价逐步迈向市场化
事件:1月29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适当调整了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理顺价格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按照铁路与公路货运保持合理比价关系原则,《通知》明确,适当提高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由平均每吨公里14.51分钱提高到15.51分钱,并作为基准价,允许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下浮仍不限,在上述浮动范围内,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上述措施自2015年2月1日起实行,其中运价上浮政策自2015年8月1日起实行。
《通知》着重提出“理顺化肥、磷矿石运价水平,取消优惠运价”。其中磷矿石整车运输调整为执行2号运价,农用化肥调整为执行4号运价。
点评:今年2月1日起,农用化肥铁路运输执行的运价率标准上调。实际上,在全国铁路货运总发送量减少大背景下,很多地区化肥运输价格保持没变,甚至还出现下降。铁路对化肥运价的随行就市、灵活多变是化肥铁路运输新变化,也是化肥运价迈向市场化的重要体现。
对化肥企业而言,原材料、产品价格基本已随行就市,企业所享优惠政策弱化。国家对化肥铁路运费调涨,而目前实际操作中运价紧跟运输市场调整,让企业看到铁路改革变化,感受到实惠。
对铁路运输企业而言,运价的随行就市可有效应对低油价下汽运的竞争,盘活铁路空置运能,尽可能减少空置损失。未来化肥铁路运价可能不再有“定价”一说,而是由铁路部门和化肥企业商谈决定运价。
增值税复征影响需客观对待
事件:8月1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8月28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文,规定对9月1日前一般纳税人生产或库存的化肥产品按3%的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执行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6月30日。
点评: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等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增收的一种流转税。化肥征收增值税政策,对于农资行业特别是农资流通企业影响大。
尽管前期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出台太仓促,补充规定也来得晚了点,但毕竟表明政府顺应民意主动调整的态度,值得称道。业内多位专家表示,复征增值税对行业长期成本没有明显影响。从短期看,对于化肥市场将带来一定利空;从长远看,一是表明化肥市场化迈出实质步伐,二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化肥市场的不规范操作,三是有助于淘汰落后产能。
化肥出口关税政策进一步放松
事件:2014年12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方案根据国内化肥供需情况变化,适当调整化肥出口关税,对氮肥、磷肥实施全年统一的出口关税税率。
自2015年1月1日起,尿素、磷铵取消出口淡旺季划分,实施全年统一出口关税政策。其中尿素由2014年旺季和淡季出口率分别为15%+40元/吨、40元/吨统一调整至80元/吨;磷酸二铵及磷酸一铵由2014年旺季和淡季出口税率分别为15%+50元/吨、50元/吨统一调整至100元/吨;氮磷二元肥、小包装肥、其他氮肥取消淡旺季划分,出口税率统一调整至5%;其他化肥品种出口税率则维持不变。
点评:2012-2014年国内化肥出口关税税率分淡旺季执行,用肥淡季出口关税税率较低,但出口关税整体趋势不断下降。目的是为了放松出口管制、化解国内过剩产能、促进国内氮肥磷肥出口。2015年氮肥、磷肥实施全年统一的出口关税税率。
虽然2015年税率较2014年出口淡季税率有所提高,但比2014年出口旺季税率则有所下降。2015年关税政策对化肥旺季出口关税进一步放松,有利于氮磷肥出口量的增长;取消尿素、磷铵等化肥出口淡旺季划分,利于促进国内化肥全年灵活出口,有助于国内企业提升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
农资电商,走在发展路上
事件: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国家政策扶持,传统农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纷纷布局农资电商,2015年被业内称为我国“农资电商元年”。京东农资频道上线,成为我国首家自营农资综合电商;农资O2O联盟“田田圈互联网联盟”成立;联想控股千万美元闪投“云农场”……
2015年8月22日,由《北方农资》周刊主办,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稳定性肥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京东农资、颂禾网、农医生、农一网、农惠网、河北萌帮水溶肥料有限公司合作的“2015农资电商发展论坛”在河北石家庄召开。本次论坛以“‘互联网+’时代,农资如何谋变”为主题,与会领导、专家分别就当前互联网发展和农资行业应对措施发表讲话,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点评:农资电商的快速发展有其独特优势,“互联网+”提升资源利用率,打破信息不对称,促进专业化分工。能够帮助农资企业搭建连接用户的平台;为农民提供购买农资产品过程中的权益保障;拓宽企业宣传、销售渠道等。同时也面临诸多问题,如农民传统赊销习惯严重不符合电商模式;农民网购习惯的养成面临烧钱战;电商化与传统渠道存在利益冲突;农村物流配送体系落后增加电商化难度;农资产品技术服务与售后问题难保障等。
总体来看,农资电商的发展还在路上。在竞争激烈的市场格局下,农资电商在产品、资源、渠道、物流等方面必须凸显优势,同时还要兼顾线上与线下的服务能力,这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农资企业要有清晰的定位和认知,在当前土地流转、农业规模化生产、品牌化建设、生态保护等多重功能需求基础上,找到适合自己的电商发展模式。
磷复肥会唱响高效、环保主旋律
事件:11月6-8日,来自国家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及国内外知名肥料生产、经营代表齐聚陕西西安,共襄由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主办的第十六届国产高浓度磷复肥产销盛会。
每年的全国磷复肥会成为全国肥料行业技术交流、市场信息沟通、宏观政策解读和新品展示的平台,被业内誉为下一年肥料市场的“风向标”。近年来,随着农资市场波动不规律性增强、政策调整力度加大,全国磷复肥会“风向标”作用有所弱化。但今年会上释放出的信息同样有助于农资人看清行业方向、滤清发展思路。
点评: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迅速,但土壤污染、肥料利用率低、管理模式落后等问题也日渐突出,多种新型肥料以其高效、环保的特性受到市场欢迎。此次展会,各类水溶肥、有机肥、缓释肥等新型肥料随处可见,吸引与会者关注。为更好的进行推广,不少参展企业现场设立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化、加肥站、自助售肥机等产品配套设施,多方位助推新型肥料发展。
磷复肥会议期间的主题报告集中在化肥零增长、作物全程解决方案等方面,结合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形势,助力高效、绿色农业发展。另外,与会专家学者,从国际、国内两方面分析氮肥、钾肥、磷肥和硫磺及磷酸市场,表示全球化肥市场均处于低迷态势,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提高化肥利用率应成为共识。
新媒体受热捧,谨防变“鸡肋”
事件:今年,“扫一扫”“发红包”“微信群”等词语在农资圈流行起来,公众号、订阅号、服务号等铺天盖地的出现。不少肥料企业通过有奖活动、扫二维码等方式增加粉丝,借助新媒体平台传播行业资讯、企业产品信息、举办各类促销活动等。还有各类农资营销群、农业技术交流群、农资电商群等枚不胜举,用于沟通、学习、拓展影响力。
“新媒体”成为肥企宣传不容忽视的力量,从2013年至今,《北方农资》周刊依托报纸、网站、微博、微信、视频、论坛等宣传方式,打造全媒体服务模式,受到农资行业好评。
点评:新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受众广泛、互动性强等特点,在传播媒介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
目前来看,微信公众账号及资讯媒体类账户最受欢迎,促销打折账户会让粉丝异常反感,更别说直接定向发布广告的平台,更会令用户群体产生厌烦情绪。作为企业平台更加关注产品、政策、品牌的宣传力度,但作为普通用户,他们只想看对自己有用的信息,所以企业在新媒体宣传方面要站在普通用户的角度去思考。否则,新媒体平台将变成“鸡肋”,只是一时热闹,却无法长久为企业宣传、推广做出贡献。
此外,企业还应重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全方位塑造企业形象。
行标完善 任重而道远
事件: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4月19日,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肥)行业分会与中标标准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钾盐(肥)综合标准化促进中心”成功挂牌,为我国钾盐(肥)行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12月7日,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成立水溶肥分会,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溶肥方针政策,组织、参与水溶肥相关制度和规范工作……
点评:目前,我国发布肥料产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项,肥料产品检测方法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98项,基本术语、肥料生产加工、肥料安全、流通等61项……近年来,为了使肥料行业标准更细化、更适应我国农业发展需要,肥料协会、科研单位、生产企业不遗余力,致力于肥料行业标准化发展。
但是,随着肥料市场快速发展,产品品类迅速增加,不少产品行标或没有制定、或不够完善、或滞后于市场发展,未来,肥料行业标准完善的道路依然漫长。行业标准的制定对行业发展大有裨益,也是肥料行业未来规范化发展的条件,但不是所有肥料产品都适合建立自己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立需要经过多项工作多年积累,不能一蹴而就,无论生产企业、科研院校,都应从自身实际出发,综合考虑科研实力、产品推广范围、发展前景等多种因素,不能流于形式,为了标准而建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