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2024年豇豆用药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公布了河北、山西、辽宁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及有关质检机构对豇豆用药产品质量进专项抽查情况。
据悉,本次共抽检农药样品915个。经检测,合格样品909个,合格率99.3%;不合格样品6个(见附件1),其中假农药(未检出标签标注的有效成分或检出其他农药成分)3个,占抽检样品总数的0.3%,占不合格样品数的50.0%。
根据抽查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不合格产品全部为杀虫剂。在抽检的915个农药样品中,杀虫剂710个、占抽检总数的77.6%,质量合格的704个、合格率99.2%;杀菌剂153个、除草剂33个、其他类19个,分别占抽检总数的16.7%、3.6%、2.1%,合格率均为100%。
二是混剂型产品质量低于单剂产品。抽检样品中,单剂682个、占抽检总数的74.5%,质量合格的678个,合格率99.4%;混剂233个、占抽检总数的25.5%,质量合格的231个,合格率99.1%。
三是自产产品质量合格率高于委托加工产品。抽检样品中,委托加工产品313个、占抽检总数的34.2%,质量合格的310个、合格率99.0%;自产产品602个、占抽检总数的65.8%,质量合格的599个、合格率99.5%。
在抽查的不合格产品中,以下问题最为严重:
一是未检出标注的有效成分。标签标注的有效成分未检出的产品有2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33.3%。未检出的农药有效成分为高效氯氰菊酯、灭蝇胺。
二是检出其他农药成分。检出其他农药成分的产品有2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33.3%。其中,在灭蝇胺产品中检出噻虫嗪,在呋虫胺·氟啶虫酰胺混剂产品中检出吡蚜酮。
三是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产品中含有标注的有效成分,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有4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66.7%。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农药有效成分为氟氯氰菊酯、阿维菌素、呋虫胺、氟啶虫酰胺和啶虫脒。
据悉,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开展不合格产品全面排查工作。
有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组织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有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组织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标称委托加工的委托方、受托方进行全面深入核查,及时组织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报我部依法吊销农药登记证。
2024年豇豆用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汇总表
来源:综合整理自农业农村部